曝光台

山西省朔州市农机服务中心关于处理相关农机经销企业及购机者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问题的通报

作者:农机处点击次数:738发布时间:2019-08-08

各县(市、区)农机服务中心、各农机购置补贴产销企业:

根据《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对潍坊凯沃农业装备有限公司KW804E型轮式拖拉机进行联动处理的通知》(晋农机装函〔2019〕4号)、《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对山东腾拖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违规问题进行联动处理的通知》(晋农机装函〔2019〕17号),应县富民农机有限公司、朔城区福仁农机专业合作社在销售补贴农机过程中存在提交不实申请资料的违规行为,涉嫌农机购置补贴较重违规。

经过调查核实,2018年,应县富民农机有限公司销售给应县大临河乡东辛寨村杨秀桃、应县白马石乡道回峪村孙好碧、怀仁市亲和乡南阜村田芳芳各一台潍坊凯沃KW804E型拖拉机,实际销售价62200元,开票价为77800元,存在提交不实申请资料的违规行为(补贴资金已兑付,于2019年4月退回当地财政)。朔城区福仁农机专业合作社销售给朔城区南榆林乡梁地村徐绩一台腾拖904B拖拉机,实际销售价96000元,开票价为96900元,存在提交不实申请资料的违规行为(补贴资金已兑付,于2019年6月退回当地财政)。

应县、怀仁市农机部门针对上述情况约谈了应县富民农机有限公司,经销企业承认存在相关违规行为,相关购机者拒不接受约谈。朔城区农机部门针对上述情况约谈了朔城区福仁农机专业合作社和购机者,经销企业和购机者均承认存在相关违规行为。

根据《山西省农机局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查处工作的通知》(晋农机财字【2017】40号)规定,经研究,对以上经销企业和购机者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从2019年7月22日起,暂停应县富民农机有限公司经销补贴产品资格,暂停期6个月,限期整改。

二、从2019年7月22日起,暂停朔城区福仁农机专业合作社经销补贴产品资格,暂停期6个月,限期整改。

三、应县大临河乡东辛寨村杨秀桃、应县白马石乡道回峪村孙好碧、怀仁市亲和乡南阜村田芳芳、朔城区南榆林乡梁地村徐绩3年内不得享受农机购置补贴。

四、因此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的农机经销企业承担。

各农机购置补贴经销企业要引以为戒,恪守承诺,诚信经营,严格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有关规定,销售农业机械。

朔州市农机服务中心

2019年7月22日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