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青岛市点击次数:1832发布时间:2017-07-28
今年青岛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额是2亿元,在全市所有涉农的区、市(含功能区)范围内实施。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是市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对茎穗兼收玉米收获机、捡拾压捆机、压捆机、秸秆粉碎还田机、薯类收获机、果类蔬菜收获机等,市级资金按中央资金补贴额的三分之二进行累加补贴。对青饲料收获机、喷杆式喷雾机、风送式喷雾机,市级资金按中央资金补贴额的三分之一进行累加补贴。单台机具市级资金累加补贴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二是补贴政策基本实现普惠。补贴范围内全部机具实行敞开补贴,让所有购买农机且符合申请条件的购机者均能享受到农机购置补贴。
三是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扩大。补贴机具种类由2016年的36个品目扩大到2017年的63个品目,增加了27个品目。
四是年度享受补贴额度提高。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每户在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最高限额由10万元提高大2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含家庭农场)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限额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
五是报名申请补贴途径增加。今年,购机者除到当地农机主管部门报名申请外,也可通过“青岛农机补贴”手机APP自主报名申请。
六是动力机械管理严格规范。对购置符合办理牌证照条件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先到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后才能申请办理农机购置补贴。
七是违规行为查处更加严厉。要求各区市农机部门及时关注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及黑名单数据库发布的信息,对在其他省份发生较重或严重违规行为而被处理的农机产销企业,各区市可实行联动处理,严厉查处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