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青岛市2017年农机新产品申报审批指南

作者:青岛市点击次数:2240发布时间:2017-07-28

   为落实《青岛市2017年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下称试点方案),规范农机新产品的申报审批,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产品范围和条件

穗茎双通道青饲料收获机、花生捡拾收获机、蔬菜精量播种机品目的农业机械。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

2、符合农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农业机械分类》(NY/T 1640-2015);

3、产品配置和参数

穗茎双通道青饲料收获机:自走式,含秸秆压扁切碎、籽粒破碎后混合收集功能。

花生捡拾收获机:自走式,含捡拾、输送、全喂入滚筒摘果等功能。

蔬菜精量播种机:自走式,播种行数≧6行;实现十字花科等小籽粒蔬菜精量播种。

4、获得实用新型、整机发明专利文件或者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证明;

5、取得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定型证明文件或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6、田间实地试验验证;

7、产品标准的先进性评价。

    二、申报产品审批流程

   

 (一)企业自主申报。生产企业向青岛市农机局申请,提交产品申报资料(申报书格式附后),受理截止日期:8月20日。

(二)市级研究审定。青岛市农机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研究拟定《青岛市2017年农机新产品补贴目录》(下称补贴目录);补贴目录在青岛农机化信息网公示五天;青岛市农机局对补贴目录审定。

    三、企业申报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资料内容申报企业提供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必须胶装)。所有的复印件材料用A4纸,字迹清晰、容易辨认。每个产品的书面申报材料一般应包括以下10项内容:

1、申报书(封面加盖企业印章);

2、青岛市农机新产品基本情况表;

3、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5、产品彩色照片(6寸,前方向、后方向、侧方向各1张,统一粘贴在A4纸上,加盖企业印章);

6、实用新型、整机发明专利文件或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证明(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7、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定型证明文件或安全性检查合格证明(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8、田间实地试验验证资料及专家评价意见(原件);

9、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建立的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产品标准;

10、企业承诺;

11、机具铭牌照片。

(二)相关要求:

1、申报材料应真实、齐全、有效;

2、申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鉴定报告、组织机构代码证、演示评价报告、演示评价表、演示总体评价报告等文件中企业名称及产品名称、型号应一致;

3、企业地址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应一致。

4、材料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506室

联系人:程宏斌        联系电话:0532-85913430


附件下载:青岛市农机新产品申报书.doc


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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