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政策

关于青岛市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作者:青岛市点击次数:2076发布时间:2016-12-13

农民朋友们:

    2014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经开始,为使您更好地了解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时购买补贴机具,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实施范围: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保税港区、开发区、红岛经济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继续在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黄岛区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试点。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补贴资格:在补贴资金能满足农民补贴需要的情况下,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的原则确定补贴资格,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如补贴资金缺口较大,各区、市也可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资格。
对于购买深松机、根茎类种子播种机、免耕播种机、花生收获机、薯类收获机、果类蔬菜收获机和粮食烘干机实行敞开补贴。因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申请者,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
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和手扶拖拉机仅限报废更新补贴,不能单独购买。

    补贴限额:按照农业部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一个农户在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个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在此最高限额内,各区、市可结合当地实际适当降低,具体限额请咨询当地农机主管部门。


补贴标准:今年全市仍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请查阅《青岛市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

补贴机型:在我市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且已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农机产品,均可享受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可以到当地农机部门或青岛市农机化信息网查询。

机具价格:补贴机械的具体销售价由农民朋友与供货企业自主商谈确定。同时,国家明确要求供货企业严禁借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且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

信贷服务:为解决部分农户购置农机筹资难的问题,市农机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协调青岛农商银行,制定了《购置补贴农业机械贷款管理办法》,具体操作程序请到当地农商银行咨询。

补贴程序:今年,全市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政策,农民朋友需要缴纳全款购买补贴机具,然后携带所购机具到当地农机部门申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通过齐鲁惠农“一本通”兑付给您,您可以按照以下程序来申请补贴:

1、全价购机。农民朋友可在全青岛市范围自主选择悬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标识的供货企业全价购买补贴机具(农民朋友需与经销商自主议价、自主商定付款方式)。经销商收取补贴机具款,同时为农民朋友开具全额购机发票、出具售后服务凭证,并将农民朋友所购的补贴机具信息录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一式三份,农民朋友、经销商签字确认,一份经销商留存,一份农民朋友留存,一份农民朋友申请补贴资金时交农机部门。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获机等,农民朋友要及时办理挂牌、落户手续。

拟进行旧机具报废的农民朋友需按照报废更新的有关规定,先期办理旧机具报废手续,而后携带《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办理更新购机。

2、带机申请。农民朋友购机后,要及时携带所购补贴机具,并持购机发票及复印件、《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一份、本人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齐鲁惠农“一本通”存折及复印件等到当地农机部门填写《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农机部门将按要求对申请人的资质进行审核,对所购机具进行现场核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手续同步办理。在补贴资金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原则上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即“先到先补”的原则当场确定补贴资格,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3、资金兑付。农民朋友办妥补贴申请手续后,农机部门将通过当地政府网站、农机化信息网或新闻媒体等对补贴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贴人姓名(名称)、住址(地址)、享受补贴的机型、数量、单机补贴标准、补贴总额等,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三日内,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签发《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由农民朋友到当地农机部门指定地点自行领取。如未领取,也不影响补贴资金的发放。

补贴资金按月发放,农机部门在每月底前将当月补贴申请资料报到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原则上于7个工作日内,通过齐鲁惠农“一本通”把补贴款发放给农民朋友。补贴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补贴款,拨付至经营组织账户。

退货规定:如遇特殊情况需要退货的,需按下列程序办理:

1、符合农机产品“三包”退货规定的农民朋友要求退货或购销双方协商同意退货的,可以退货。
2、已申请补贴但补贴资金尚未领取的农民朋友,到当地农机、财政部门提出退货申请,应由两部门在原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到补贴机具经销商处办理退货手续。
3、已领取补贴资金的农民朋友,先将所领补贴款全额退回当地财政,经当地农机、财政部门在原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款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到补贴机具经销商处办理退货手续。

农民朋友们,实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和对农民的关怀。我们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进一步规范程序,把党的好政策落到实处,希望农民朋友踊跃报名并监督。由于受补贴资金数额及有关条件的限制,目前,尚不是每种农机具都可以享受补贴,也不是每一个农民朋友都可以申请到补贴。对申请到补贴的,我们表示衷心祝贺,希望你们安全操作,积极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暂时没有申请到的,也恳请您予以谅解,争取明年享受到补贴。对我们工作中的问题和意见,您可以直接到当地农机部门询问、反映,也可以拨打市农机局的服务监督电话。

衷心感谢您的支持!

各区、市农机部门服务咨询电话:即墨市88552715,胶州市82295169,平度市87364380,莱西市88477006,保税港区83112009,开发区58718538,红岛经济区66966913,崂山区88996322,黄岛区86168602,城阳区87761825。
青岛市农机局服务监督电话: 85913430
青岛市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电话: 85712315
 
 
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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