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通知

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四季度安全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admin点击次数:1472发布时间:2016-11-23

各、区市农机主管部门:

  为做好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政府安委会的有关要求,现就4季度安全月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1日-10月31日

  二、活动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深刻吸取近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活动为总抓手,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事故,确保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活动安排

  (一)召开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四季度工作。

  (二)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各级农机部门领导带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及时纠正、治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三秋农机安全生产。

  (三)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青安办﹝2016﹞131号),对照23项重点巡查内容,梳理总结本部门2013年以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收集汇总近年来出台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文件和相关档案材料,确保各类档案资料齐全、详实,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10月份在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中不出问题

  (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农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和不按照规定年检等违法行为,严禁检验不合格和报废机械投入农业生产;全面排查农机维修点等企业单位,确保检查全面覆盖,整改全部到位,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事故发生。

  (五)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督促、引导企业自觉开展“两个体系”建设,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不断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风险意识,切实掌握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方法措施,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结合工作实际,确保“安全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级农机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将安全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亲自带队督导检查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对重大隐患未整改到位、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存在或在安全月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查处并严厉问责,确保安全月活动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安全月活动结束后,各区、市要认真总结经验,于11月10日前将安全月活动工作总结报市农机安全监理站。

  联系人:周玉庆   联系电话:85787003

  邮箱地址:qdnjzhou@163.com

  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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