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作者:admin点击次数:1815发布时间:2016-11-23
青岛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2011年-2015年)
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1年4月
序言
“十二五”时期,是青岛市以世界眼光谋划未来、以国际标准提升工作,以本土优势彰显特色,加快建设繁荣青岛、文化青岛、和谐青岛、生态青岛,努力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前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青岛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是青岛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城乡统筹战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新阶段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行业规划,是农业机械化行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正确把握新形势下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要求和发展态势基础上编制的规划。
本规划依据《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山东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结合全市农业机械化现状,在认真总结农业机械化发展经验,全面分析农机化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提出了“十二五”时期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主要措施,突出了前瞻性、指导性和政策性,是指导“十二五”期间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一、“十一五”农业机械化发展回顾
“十一五”是全市农机化发展又快又好的时期之一。五年来,全市农机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1号、市委1号文件和全国、全省农机工作会议精神,创新思路,求真务实,开创了农机化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发展成就
到2010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 763.6万千瓦,完成指标的101.8%,年均递增4.26%;农业机械总值达到50.1亿元,完成指标的100.6%,年均递增6.3%;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80.43%,完成目标任务的 100.5%,比“十五”末提高了6.57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31个百分点。各项主要指标在全国副省级城市、全省领先。
一是发展农机化的扶持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总额达到187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450万元,市级财政9300万元),拉动农民投入资金4.4436亿元,补贴各类农机具30429多台(套),受益农户21652户。其他专项扶持资金,包括保护性耕作、试验示范基地、安居工程、平安农机建设、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和农机人员培训等合计为2000万元。
二是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大幅度提高。全市农机总动力连续多年名列全国副省级城市第1位。其中,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达到3.29万台,是2005年的1.3倍;小麦、玉米联合收获机械发展加快,总量达到11778台,是2005年的4倍。
三是农机作业水平显著提升。2010年,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生产综合水平超过80%。其中,小麦生产实现全程机械化,玉米机收率达到68.6%。通过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使三夏、三秋生产时间缩短了一半,带动20多万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
四是农机合作服务领域不断拓宽。2010年底,全市各类农机合作服务组织达到2000多个,其中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208个,作业面积达到1055万亩,服务经营总收入达到36.5亿元。其中,每年组织1万多台大型农业机械参加跨区作业,为机手增收2.3亿元左右。
五是农机监管推广体系逐步完善。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加大农机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措施,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2010年,全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挂牌率、持证率、年检率分别达到69%、68%、70%,农机事故重伤、死亡人数控制在0.8‰以内。
(二)基本经验
一是促进总量增长,调整优化结构。在购机补贴政策的带动下,农机动力大型化、作业系列化、功能复合化发展趋势进一步显现,进一步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提高了农机装备水平。全市拖拉机达到20.02万台,联合收获机达到11778台,大中型拖拉机的比重提高到16.4%,配套机具比达到1:1.88。根据全市农业结构调整的实际和优势农作物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购机补贴目录,重点补贴玉米收获机、保护性耕作机具和花生收获机械,带动了设施农业等装备技术的推广应用。
二是促进农机发展方式转变。围绕重要农时和主要作物的关键生产环节,通过积极示范、引导、扶持、带动,整合农机资源,把分散经营的农业机械集合在一起,进行科学合理的组合配置,为种粮农民提供“一条龙”作业服务。全市每年共上阵各类机械38万台(套),在三夏农机生产实现常态化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三秋生产。在粮食作物基本实现生产机械化的基础上,以花生机收为重点,统筹安排资金、项目和机具,加大花生收获机具的引进和推广力度,加快推进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全市花生收获机达到9900台,机收率达到60%;薯类机收率超过40%。
三是坚持科技创新,增强发展动力。开展一年两作持续高产保护性耕作体系建设,加强农机农艺结合,探索建立持续高产高效保护性耕作体系,推动保护性耕作迈上新水平。全市建成15个部、市级示范区,辐射实施面积累计达到80万亩。节本增效经济效益累计达到9600万元。从解决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的技术瓶颈和关键制约因素入手,建成花生、马铃薯、芹菜、茶叶、水产及设施农业等农机化试验示范基地,试验、引进示范花生联合收获机、茶叶精揉机、耕水机等一批先进适用的农机化新装备和新技术,提高了农机化科技含量。
四是加强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机安居工程,建成了一批建设标准高、配套设施齐全的农机库房维修间等基础设施,解决了一批农业机械的存放难、维修难问题。实施“平安农机”工程,重点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引进移动式农机驾驶员考试设施,提高了农机考试的监测水平。依托《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项目, 在胶州、莱西两市实施农机监理、推广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配备相关的仪器设备,提高了农机化公共服务水平。
五是完善农机合作服务体系。通过推行累加补贴政策和农机化项目,重点扶持一批规模大、机制活、服务能力强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先后发展起208处农机专业合作社,固定资产达到5.3亿元,拥有各类大中型农业机械1.6万台(套),总动力达到77.6万千瓦,承担了全市44%的农机作业量。农机专业合作社成为农机化事业发展的重要生力军。
六是农机培训工作实现新进展。以培训农机合作社成员、保护性耕作技术骨干和农机大户为重点,实施新型农民培训计划,培养出一批能带动群众致富的新型农机化实用型人才。“十一五”期间,共培训各类农机专业技术人才10万人次,其中5万多农民一次性获得了《拖拉机驾驶证》、《绿色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
七是依法强化农机监督管理。深入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深入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网格化管理试点,提高了农机监管水平。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了3.15打假维权活动,进一步净化了农机市场环境,为农民放心购机创造了良好条件。开展星级文明农机销售市场和销售企业评选活动,促进了农机销售环境的优化。加强农机维修行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农机维修市场秩序。
二、“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农业农村经济面临着实现发展突破的难得机遇,为我市农机化发展提供了较为有利的宏观环境。
(一)农业机械化发展面临的机遇
一是政策环境持续向好,为农机化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国家支农惠农强农的政策不断巩固和完善,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环境更加良好,为农机化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策支撑和强劲的推动力。二是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农村劳动力快速转移,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农业生产对农机化作业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依赖性越来越明显。机械化作业方式已经成为农民的重要选择,农业机械化发展内在需求更加旺盛。三是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程度日益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涌现,农业机械化加快发展的基础条件更加具备。
(二)农业机械化发展面临的挑战
在充分认识发展的有利时机和积极条件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农业机械化还面临许多严峻挑战。发展方式亟待转变。
一是农业机械化总体发展水平不平衡。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总体呈现“两高两低”的格局,种植业较高,畜牧业、渔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业较低。在种植业中,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较高,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较低;二是装备结构仍欠合理。存在“三多三少”的问题,动力机械较多、配套农具少,小型机具较多、大中型机具少,低档次机具较多、高性能机具少;三是区域发展不协调。在区域发展布局上表现为“两快两慢”的趋势,平原地区快、丘陵山区慢,主要农作物快、经济作物慢;四是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化程度还比较低。农机经营规模效应不明显,农业生产比较效益还较低;五是农业机械化支撑体系仍不健全。公益性农机示范推广、安全监理和教育培训投入长期不足,农民进一步购买、使用和经营农机的积极性受到影响,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三、总体思路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全市“十二五”的总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主攻薄弱环节机械化为重要任务,着力促进农机、农艺、农业经营方式协调发展,着力加强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努力实现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到“十二五”末,全面实现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基本实现花生、薯类等优势农作物的生产机械化,加快推进设施农业、林果、畜牧、水产和农产品初加工的机械化。
1、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稳步增长。到“十二五”末,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926万千瓦,农业机械总值达到65亿元,分别比2010年增长21.27%和29.74%,年均递增3.9%和5.3%,装备结构明显改善,大中小型动力机械保有结构更加合理,动力机械与作业机具配套比显著提升。
2、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明显提高。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比2010年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机耕水平达到99%左右,机播水平达到92%以上,机收水平达到80%以上;建立130万亩保护性耕作示范区,占耕地面积的21%。玉米收获机械化水平均达到80%以上,经济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70%,畜禽水产养殖机械化、农产品产后处理机械化、设施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机械化程度、水产养殖机械化程度和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以上。
3、农机社会化服务全面发展。农业机械化服务组织形式不断创新,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和联户合作等服务功能不断增强,服务质量、能力和效益不断提高,农机服务市场进一步规范。到“十二五”末,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总数到达320个以上,其中80%以上的农机作业量由农机合作服务组织承担。建设具备配件供应、维修设备、技术人员等资源优势的20个区域农机维修中心,使全市各类农机维修点保有量达到1000个以上。
4、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健全和完善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体系,安全监理、教育培训和信息宣传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十二五”期间,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市农机事故率不超过2%,农机事故重伤、死亡率不超过0.4‰,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到2015年末,全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操作人员挂牌率、持证率达到80%以上。初步建立覆盖市、县、乡、农机专业合作社(大户)的农机教育培训网络,培训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十二五”期间,累计农机培训3.5万人,其中,农机职业技能鉴定1.5万人。
四、“十二五”期间农机化发展的重点
重点抓好六项工程:
一是农机装备推进工程。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推进玉米收获机械、保护性耕作机械和花生机械为重点,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和机具种类,推动农机装备总量持续增长。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与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工作紧密结合,促进大马力、高性能、复式作业机械的发展,改善配套比,提高农机利用率,降低单位能耗,避免低水平重复购置。
二是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继续增加财政专项投入,以农机化创新示范基地为载体,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为主要出发点,支持开展花生、薯类等优势农作物的生产机械化和设施农业、林果、畜牧、水产和农产品初加工技术试验示范,逐步解决经济作物机械化难题。加强农机装备的研发和引进,有效整合产、学、研等社会资源,提高农机装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推动先进制造技术在农机生产中的应用,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农机生产企业。加强农机农艺结合,促进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装备的推广应用,探索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农业机械化技术路线和模式。
三是保护性耕作工程。示范推广以秸秆覆盖留茬还田、免少耕播种施肥复式作业为主要内容的保护性耕作技术。启动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2009-2015年)》项目,加强机具试验选型和改进,提高应用机具的适应性和可靠性,加强农机农艺结合,完善技术模式体系,优化管理措施,探索建立持续高产高效保护性耕作体系。充分依托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和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努力构建保护性耕作发展的长效机制。到“十二五”末,建成设50个高标准、高效益保护性耕作工程区,进一步稳定和发展保护性耕作推广员队伍,基本形成保护性耕作支撑服务体系。
四是政策性农机补贴工程。逐步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农民和农业经营服务组织投资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在适宜地区实施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玉米机收、花生收获、秸秆还田等农机作业补贴,科学合理的制定作业补贴实施办法。开展政策性农机保险补贴试点工作,适当对参保农机给予保费补贴。
五是农机化公共服务工程。加快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强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农机质量监督、安全监理、教育培训和信息宣传方面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打造依法规范、综合配套、便捷高效、机制灵活、保障有力的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能力。实施平安农机建设项目,加强农机监理、鉴定装备建设,推广应用移动式机械检测、电子桩考等新技术,健全完善县级农机安全检测考试设施,提高驾驶员考试和农机技术检测水平。实施农机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整合购机补贴、信息发布、农机监理等信息管理系统,打造农机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及时发布补贴机械审批、农机监管和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开展农机手机短信服务,为机手提供天气、供求、价格、交通等信息。实施阳光培训直通车项目和新型农民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机教育培训体系建设,逐步开通网络培训学校、阳光培训教室、农机手学习站、流动服务直通车,稳步提高农机教育培训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创新培训形式,利用网络授课、课堂讲授、实习操作以及现场参观等相结合的培训形式,增强农机教育培训的实效性和便捷性。
六是农机社会化服务工程。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快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机的社会化服务能力。实施农机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农机库房、维修间和机耕道等配套设施,培育发展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鲜明农机专业合作示范社。实施区域性农机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集中展示先进实用的农机化新机具、新成果,打造成为对内示范带动、对外展示宣传先进农机具的平台和窗口。实施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合理科学布局农机维修网点,增加维修网点的辐射能力,培育和规范农机维修市场,切实解决农民群众修机难等实际困难。
五、保障措施
一是落实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强农惠农政策,争取进一步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推广等促进农机化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免征农机机耕和排灌服务营业税、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项目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完善和落实有关库房用地、信贷优惠、作业补贴、燃油补贴、农机保险等扶持政策。建立和完善农机化投入的长效机制,综合运用贴息、担保、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政策手段,充分调动区、市财政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形成政府、农民和社会投入齐头并进的局面。积极探索农机保险补贴办法,适当对参保农机给予保费补贴,努力提高农民机手抵御事故风险能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是建立农机化科技创新模式。建立以高等院校、企业和科研机构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推相结合的农业机械化创新体系,推动落实扶持农机工业和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升全市农机企业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努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集成和装备配套水平。优化农机市场布局,培育一批辐射面广、服务质量好的大型农机流通企业、品牌农机店和区域性农机市场。进一步健全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充满活力的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加强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推广机制、提高推广能力。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从国内外引进农机化新装备、新技术,促进新型高效、节能降耗机械的推广应用,促进农机装备结构的优化升级,促进农村各业机械化水平提高,实现农机化发展质量与效益的提高。
三是促进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充实队伍力量。做到市县乡有专门机构履行服务职能、有专岗专人集中精力从事公共服务。加快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多层次、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基层农机推广、农机质量监督、农机安全监理等机构服务场所建设及仪器设备、交通工具等装备条件建设,确保工作有场所、服务有手段。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规模化作业,科学配置农业机械资源,发挥机具组合优势和效率,积极推行“一条龙”机械化作业技术模式,减少作业程序。在推进跨区作业的同时,进行作业订单服务、合同服务等系列化服务,为农机作业提供减少跨区幅度、减少作业成本,相对延长作业时间,提高作业收入。健全和完善农机化技术标准规范和农机操作程序,努力推进农机作业的精确化、标准化,促进农机作业的质量和效率,实现农机效益最大化。
四是强化农机安全监督和质量监管。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条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完善安全发展机制。认真贯彻农业部《农机监理机构建设规范》,切实抓好县级农机监理机构建设。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加快推进农机安全网格化管理,确保目标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密切与安监、公安、交通、工商、质监和保险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努力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营造安全发展氛围。继续深入开展“星级农机市场”、“星级农机维修点”创建活动和农机投诉、农机打假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机销售和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切实提高农机产品质量和维修质量,减少事故隐患。
五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行动,重点培养造就一支管理能力强、乐于奉献的农机化管理人才队伍;培养和造就一支农机化科研领军人才和专业技术推广人才队伍;培养一支农机操作能手、维修能手、经营能手实用人才队伍。加快农机教育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推进农机化教育培训主体多元化、培训形式多样化。定期对农机推广、监理和试验鉴定人员进行培训。实施新型农民培训计划和“阳光培训”工程,重点培训农机合作社成员、农机大户和技术骨干。开展农机使用等技能培训和科普宣传,提高农民对先进生产工具及技术的接受能力和操作水平,不断提高农机人员的职业技能,为促进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
六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机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十二五”期间农机化发展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国务院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明确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发展目标,加强组织协调,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农业机械化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贡献。